全站搜索
公司简介
红太阳科技园工业厂房、办公楼租售实施细则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7-10-30 14:54   
第一条  根据金坛红太阳科技园《关于促进科技型企业入园发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金坛红太阳科技园内注册并经营、生产的企业和在园区内设立的各级研发机构可以享受本细则规定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租、售方式: 
 (一)购买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买方于交付定金15日内付清全部房款,即视为一次性付款,可享受总房款2%的优惠。 
 2.银行贷款:买方于签约日交付总房款的50%,以此作为首期款,余款以贷款方式向卖方支付;如买方经银行评定符合贷款条件,卖方可向买方提供信用担保。 
 3.以租代买:买方须交付总房款的40%作为预付款并签订购房转让合同,先租赁使用厂房,租期一至两年,租赁期间买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租金及余款利息(按金坛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利率执行),租期期满后转为购买该房,原租金及预付款自动转为购房款,余款一次性付清。房款无优惠。 
 4.分期付款方式取消。 
 (二)租赁方式: 
 租期最少一年。 
1.原租赁价格:一楼110元/平方米·年、二楼100元/平方米·年。现调整为:一楼90元/平方米·年、二楼85元/平方米·年。 
2.入园企业按原租赁价格计租,可继续享受原租赁方式的优惠和园区的优惠政策; 
3.入园企业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租,则不再享受上述租赁方式的优惠和园区的优惠政策。 
第四条  优惠政策 
 1.对入园租用园区1000平米以上办公或生产用房经营的科技型企业,租期在三年以上或购买园区办公用房或厂房1000平米以上的科技型企业,园区将提供一套免费使用两年的专家公寓。 
 2.对入园孵化的企业,园区将提供先进的商务用房和专业服务,对入园租用园区1000平米以上办公或生产用房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可免费提供限时的客房三次、会议室一次、报告厅一次等服务(每年)。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由金坛红太阳科技园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 红太阳科技园 苏ICP备05061337号
地址:江苏省金坛市丹阳门北路9号 | 电话:0519-82888888